著作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一、著作權聲明

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下稱本網站)所刊載之所有資料或內容,除依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者外,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文字、 圖片、影像、攝影、音樂、錄音、及其他資訊等,均受著作權法之保護。除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之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者外, 任何使用者均應取得本公司之合法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是以,非經本公司正式書面授權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以任何形式改作、編輯、 租用、移轉、出售、轉載、重製、散佈、出版、展示、傳輸、傳播或任何目的之使用。因此,網路使用者或客戶如透過本公司之網路連接至網際網路任意上傳、 下載、轉貼未經權利人合法授權之圖片、影像、音樂、文章或其他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或利用P2P、Foxy等軟體非法傳輸上述著作者, 本公司將依著作權法「第六章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之民事免責事由」及98年11月17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訂定發布之「網路服務提供者民事免責事由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著作權保護措施, 包括但不限於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如涉有侵權情事,本公司得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此外,除著作權法第80條之1第1項但書之規定外,因技術限制,非移除或變更即不能合法利用該著作; 或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技術上必要之移除或變更之情形者外,舉凡本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未經本公司許可,不得任意移除或變更。 也不得散布或意圖散布而輸入或持有與本公司合法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亦不得公開播送、公開演出或公開傳輸。

二、連結至本公司網站

任何網站連結至本網站,毋須經本公司同意,但連結須明白標示本公司名稱。若連結會誤導使用者,本公司將不允許此連結行為。

三、本公司網站之相關連結

為提供網路使用者及客戶之便利,本公司網站僅提供相關網站之連結,對利用人涉及該網站內容之違法使用行為,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四、資料之利用及國際傳遞

本公司為提供客戶優質或優惠之網站服務或其他服務而舉辦銷售或其他活動,於利用客戶之資料時,除需依個資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外,如需為特定目的以外之利用時,將依據個資法之規定辦理, 如有取得客戶之書面同意之必要者,本公司將會於相關活動時充分說明之,並依法取得客戶之書面同意。本公司取得客戶之資料,如有進行國際傳遞之必要者,將不違反國家重大利益、 不以迂迴方法向第三國傳遞或利用個人資料規避個資法之規定等原則辦理,如有國際條約或相關協定有特別規定、或資料接受國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未有完善之法令致有損害客戶權益之虞者,本公司將不進行國際傳遞,以維護客戶之隱私權。

五、免責聲明

本網站所提供相關連結網站之網頁或資料,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本公司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請客戶尊重他人之著作權或製版權

六、如欲瞭解相關著作權之規定以及有相關疑問者

詳情請參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

七、倘若權利人發現有使用者或客戶侵害著作權

請公告本公司接收通知文件之聯繫窗口資訊如下:

  1. 公司名稱: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
  2. 地址:(106)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1巷37-1號4樓
  3. 電話:02-7716-2666
  4. 傳真專線:02-7716-1068
  5. E-mail信箱:service@taifo.com.tw